本报讯1月3日上午,太谷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眼镜行业专项整治暨培训会议。
会议要求,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是直接接触人体角膜的产品,属三类医疗器械,凡经营角膜接触镜的企业,必须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后方可经营;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;从事验配的企业应配备验配人员,验配人员应具有劳动部门认可的验光员资格;企业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,设置有隐形眼镜专用柜台、检查室、验光室和配戴室;从合法渠道购进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,索取、查验供货者资质、并按规定进行验收;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,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;及时报告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等。
会议强调,眼镜经营企业应牢固树立责任意识、自律意识、诚信意识,进一步规范太谷县眼镜验配业,提高眼镜产品质量水平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谷讯